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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局改革办落实省政府2号文件贯彻举措

来源:江西省气象局改革办      时间: 2021-04-12 17:11:04 打印本页

一是推动市县政府贯彻落实,谋划当地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做好省政府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6月底前所有设区市政府印发省政府2号文件在当地的实施意见,11月底前所有县(市、区)政府印发省、市政府文件在当地的实施意见。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

制定高质量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统筹推进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科技创新、信息支撑等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气象保障能力、气象灾害防御第一道防线、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气象现代化建设,统筹推进省、市、县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是注重指标引导,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

根据中国气象局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管理办法,结合江西实际,按照“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的要求,科学制定面向2025年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市、县指标体系及评价管理办法。

四是强化考核评估,推动落实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各项任务。

省级各相关厅局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把省政府2号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督查、纳入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务求取得实效。每年1215日前各单位报送关于省政府2号文件的年度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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