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江西省气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领导体制,
是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可行性论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汇总、分发的组织管理;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江西省气象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处室和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8个直属事业单位,管辖11个设区市气象局, 80个县(市)气象局,在职职工总数 1770 人,离退休人员 765人。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建局初期,老一辈气象工作者发扬艰辛创业精神,短短几年,全面建成了全省气象观测站网和各级气象机构,实现了江西气象发展史上的第一次跨越。
自中国气象局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以来,省气象局一直是全国气象部门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全省气象部门建成 “ 省文明行业 ”,全部成为 “文明单位” ,省气象局、井冈山市气象局被评为首届全国文明单位,省局机关荣获第一、二届省直 “ 十佳文明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