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高位推动气象“十四五”四项重点工程建设
来源:融媒体中心 时间: 2022-11-22 17:29:08 打印本页
11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建设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能力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人工影响天气“耕云”四项“十四五”气象重点工程,四项气象重点工程地方投资列入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这是进一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省部合作协议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江西气象“十四五”四项重点工程项目和地方建设资金两落地。
四项气象重点工程预估投资计划为13.94亿元,其中地方投资约为6.97亿元,从2023年开始分三个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由省本级和市、县两级各承担二分之一。市、县两级建设任务及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气象局联合发文予以明确,具体落实到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
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四项气象重点工程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可研审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和启动工程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文/黄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