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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气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时间: 2022-08-22 09:10:39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关精神,按照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人函〔2019〕305号)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气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水平,发挥好职称评审的人才评价作用,促进气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起草了《江西省气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8月29日前反馈(个人请注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签署姓名;单位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    箱:jxszcb@126.com(省职称办)或643621008@qq.com(省气象局人事处)

    电    话:0791-86386293(省职称办)或0791-886998350791-82713321(省气象局人事处)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江西省气象局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22


江西省气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综合观测、装备保障、预报预测、应用气象、气象服务、信息技术、雷电防御、科普宣传等领域从事气象业务服务或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和评审方式

气象工程职称归口工程系列,分高级、中级和初级初级分设助理级和员级。名称依次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初级采用评审或认定方式。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三)奉献气象事业,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风作风端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方面

1.在气象专业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领域国内外发展前沿,熟悉本领域业务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某一专业方向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是本领域业务骨干。

2.长期从事气象相关领域业务服务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解决本领域工作中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重大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市(厅)级2项以上县处级科研(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重大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或主持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县处级科研(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重大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同时作为技术骨干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重大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1至3类气象艰苦台站和县级单位工作的,主持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开发或转化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为重要研究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建设的业务体系、服务产品体系或培训课程体系等,获得一定的应用。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40万元以上(或累计完成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或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检验检测、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等工作,项目已经相关部门验收,并有交(竣)工验收报告。对于周期长、分阶段实施的重大项目应有阶段性验收报告。以上经费指承担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费,需提供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技术服务合同或工程项目批文以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5.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或编制1项以上规划(计划)、咨询(服务)报告、标准规范,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报告、技术工作总结,软科学研究报告,以及业务技术手册、业务规程、培训教材(教案)、管理制度、视频(音频)作品、科普策划方案等,获得实施或被正式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需提供业务主管部门书面认可等证明材料

6.在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做出重要贡献,获得1项以上市(厅)级以上人才奖励(称号)、科技奖励或者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在1至3类气象艰苦台站和县级单位从事一线工作满15年且目前在技术把关岗位的,获得1项以上县处级以上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或科技奖励。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气象技术领域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气象技术领域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使相关专业工作有较大改进。

8.积极承担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撰写并发表科普文章累计15篇以上;或编写科普教材20万字以上并出版发行;或制作完成自主编写多媒体科普教材(课件)20小时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并得到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的专业相关专著、译著,独立撰写每部3万字以上。

2.独著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且参与撰写出版专业技术著作1部。

3.第一作者在全国性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交流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交流2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需提供会议交流文件等证明材料

4.得气象科技成果(排名前2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或全国气象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作为技术骨干,创作气象科普作品1件以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2件以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6.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撰写的调研报告、专题报告,有2篇以上被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以批复或颁布文件为依据)。

7.在县级单位工作满20年,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交流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需提供会议交流文件等证明材料

五、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方面

1.系统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气象专业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气象相关领域业务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独立承担气象相关领域业务服务工作,能解决本领域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3.具有指导初级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气象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县处级科研(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在设区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作为技术骨干,完成县处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业务技术项目或气象业务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开发或转化推广应用工作,取得研究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建设的业务体系、服务产品体系或培训课程体系等,获得应用。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以上40万元以上(或地市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20万元以上(或县(市、区)重点工程项目)或累计完成3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检验检测、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等工作,项目已经相关部门验收,并有交(竣)工验收报告。对于周期长、分阶段实施的重大项目应有阶段性验收报告。以上经费指承担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费,需提供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技术服务合同或工程项目批文以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5.作为技术骨干,撰写或编制1项以上规划(计划)、咨询(服务)报告、标准规范,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技术报告、技术工作总结,软科学研究报告,以及业务技术手册、业务规程、培训教材(教案)、管理制度、视频(音频)作品、科普策划方案等,获得实施或被正式采用,需提供业务主管部门书面认可等证明材料

6.在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发挥作用、做出较重要贡献,获得1项以上市(厅)级以上人才奖励(称号)、科技奖励或者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在设区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获得1项以上县处级以上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或科技奖励。

7.作为技术骨干,获气象技术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8.积极承担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撰写并发表科普文章累计5篇以上;或编写科普教材5万字以上并出版发行;或制作完成自主编写多媒体科普教材(课件)8小时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并得到县处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的专业相关专著、译著,独立撰写每部1万字以上。

2.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1篇以上

3.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交流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需提供会议交流文件等证明材料

4.作为技术骨干,取得气象科技成果1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或全国气象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作为技术骨干,创作气象科普作品1件以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6.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撰写的调研报告、专题报告、技术报告(与本专业相关),有1篇以上被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需提供批复或颁布文件等证明材料

7.在县级单位工作的,第一作者县处级以上学术、技术交流会议上进行大会发言交流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需提供会议交流文件等证明材料;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撰写的调研报告、专题报告、技术报告(与本专业相关),有1篇以上被县处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需提供批复或颁布文件等证明材料

六、助理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并受聘技术员职务2年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并受聘技术员职务4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和业绩方面

1.掌握气象专业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领域一般性技术问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七、技术员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工作经历和业绩方面

1.熟悉气象专业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性气象业务服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八、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获得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一般情况下,学历破格只能降低一个学历层次,资历破格只能提前1年,学历、资历不能同时破格。对于在地市级以下工作的,符合下述2项以上破格条件者,学历破格最多可以降低2个学历层次。

1.获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3次以上

2.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等奖1项以上(排名),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五),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一),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二1项)

3.在设区市单位工作,获市()级以上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3次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类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4.在1至3类气象艰苦台站和县级单位工作累计满15的,获县处级以上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市(级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类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排名前二),或市(级科学技术类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一),市(级科学技术类三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二1项)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气象相关技术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使相关专业工作有较大改进,并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7.在全国气象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

8.援派期为3年的援藏援疆援青人员,援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提前1年申报。

十、附则

(一)本条件是江西省气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非评审通过条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江西省基层气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另行制定。

(二)本条件中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延期情形出现时起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未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满基本申报年限时起计算。因同一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最长延期申报年限计算,不重复计算。因不同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延期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四)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且符合我省气象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基本条件、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条件要求,可分别申报评审(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本条件中所称“专著、译著”是指经出版社公开发行、具有刊号的专业著作,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是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等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查询。

)全国核心期刊是指申报当年被《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CJCR核心版)、《中国科学引文刊物》(CSCD-JCR)收录的期刊。

(七)论文是指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无书号的论文集上的收集论文以及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通讯、讲话(报告)、总结等不在有效论文之列。论文发表需提供正式刊登的相关材料。以攻读学历学位时所在院校为单位发表的论文,不作为申报职称的业绩。

(八)“××以上(下)包括××,满××年指满××周年。

本条件中所述的“主持”为排名第一,“主要完成人”为排名前二,“技术骨干”为排名前四分项负责人(或子课题负责人)“参与”不分排名(除单独标注排名要求外)。

)本条件中的获奖是指因业务工作业绩突出或科技成果显著而受到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同一业绩获多次表彰奖励的,只计1次最高级别奖励。获奖项目主要完成者须在获奖等级限额内。

十一)本条件由江西省气象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十二)本条件自2023年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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