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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防雷及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9-09-12 15:53:20 打印本页

各市、县(区)气象局,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升放气球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81号)、《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95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我省防雷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以下简称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做好今年中秋节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增强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狠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压紧压实各级气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前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的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各项重点防范措施落实。要强化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省局有关要求,严格自查自纠,重点查找防雷安全监管责任、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和经常性工作机制等工作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落实。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防雷中介服务机构防雷安全责任。要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领域,特别是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

(二)强化升放气球安全管理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安全的监管,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一是严格实施升放气球行政许可。对于申请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认定;对已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要通过年检、安全检查等手段严格审验其资质条件的保持情况;依法实施升放气球活动的行政许可,要严格审查申请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及其他安全条件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升放活动一律不得许可。二是加强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升放系留气球无专人值守等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一旦出现气球爆炸或意外脱离等事故,各有关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快速逐级上报。要开展对监管情况进行严格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

三、开展专项安全督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按照《江西省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灾害防御重点领域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赣气发〔201962号)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前期已经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检查督查和复查,开展了隐患整改“回头看”。为了进一步检验检查督查效果,省局决定927日前,分组分区域开展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抽查(分组情况见附件),抽查采取听专题汇报、调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请专项抽查的各检查组成员于916日上午10:00前到省局法规处报到。927日前完成抽查任务,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930日前将抽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省局法规处。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为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节约,严肃执法,确保检查工作高效、客观、公正。

 

附件:江西省气象局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抽查分组名单

 

 

 

江西省气象局办公室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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