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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江西气象局      时间: 2019-07-04 16:21:13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以下简称“防雷检测资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防雷检测资质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国气象局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研发了防雷检测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于2017516正式投入使用,江西省气象局已经启用系统开展防雷检测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雷检测资质实行网上审批和管理
江西省的防雷检测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由江西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以下简称法规处)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批”。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通过系统注册申请。由系统递交的申请材料经法规处确认齐全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日期以法规处收到纸质材料的回执日期为准。受理后,法规处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组织审批。
二、已发资质证单位的认定和信息补录
已取得防雷检测资质证的单位,即日起通过系统补录本单位申请资质有关的基本信息,经法规处审核认定后,通过系统重新打印带有总编号的新版检测资质证。法规处在核发新版检测资质证书的同时,将原资质证收回销毁。信息补录和证书打印工作应尽快完成,补录打印功能将于930日关闭。未完成补录信息的相关资质单位,将影响资质延续和升级等。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企业登录地址:http://qxxzsp.cma.cn/;企业用户请在登录地址中(下载专区)下载并学习《企业用户使用手册》后,再进行系统操作。
 (二)申请单位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后,仍需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以便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核查。
 (三)93024:00后系统重新核定功能将关闭,516日前已获得资质证单位请于201791日前完成补录。
   
联系人:熊千其  
联系电话:0791-8869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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