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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2号文件的举措

来源: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 2021-04-13 10:20:02 打印本页

聚焦《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文件要求,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两方面工作举措如下:

一、气象灾害防御

已制定《江西省2021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以江西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为指导思想,重点在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人员转移决策支撑能力、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六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落实工作责任,对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强化联防联控,完善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林业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细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任务分工。

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细化气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力等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填补高山、湖面和低空垂直探测盲区的要求。

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要求气象、通信、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接应急、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与国家相配套、省市县一体化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进相关部门、社会企业发布和传播渠道共享共用,不断提升预警信息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强与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的有机联动,畅通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绿色传播渠道。

提升人员转移决策支撑能力建设,要求适应“智能预报+气象服务”发展方向,推进精细到乡镇的强降雨影响预报和基于风险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预警工作,要求按照省级统一指挥、市县乡村四级分级、分部门响应理念,推进“省级6小时转移、市级3小时警报、县级1小时叫应”机制建设,固化强降水预报、综合风险预估、灾害预警、转移实施、信息反馈等流程,为科学转移、精准转移、安全转移人员提供支撑。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要求气象、科技、生态环境等部门注重科技创新,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切实加强气象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和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推进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快科技成果应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2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2021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明确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抗旱增蓄、防雹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等常态化人影作业服务。着重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服务成效、提升粮食和烟叶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化跨区飞机人工增雨联合作业。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夯实基础,提高现代化水平。组织编制与颁布《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继续做好《东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完成庐山云雾物理综合实验基地2021年建设任务,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制定《十一个示范区项目计划书》和《全省火箭作业装备改造项目计划书》。

三是完善政策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人影弹药购买、存储、运输和空域协调等专项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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