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新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余市气象局 时间: 2021-06-07 16:39:02 打印本页
6月4日,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新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余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举措、保障措施,为全市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吹响了冲锋号,为助力新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工小美”的市情定位,确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新余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意见》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发展支撑能力建设六个方面,并细化18条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考核评估等三方面对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予以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2号文件,推动《意见》尽快出台,新余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晋琰多次向市领导进行汇报,市气象局还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骨干人员为成员的编写小组,经过20余次专题研讨会反复修改并逐字逐句推敲形成初稿,同时还邀请了江西省气象局改革办等处室来现场指导。《意见》征求了30个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单位上门沟通协调,历时4个月形成的送审稿得到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并由市政府及时印发。(文/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