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突发事件应对 | 发布机构:江西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3年9月7日 2023年9月7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江西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 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3—20号
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已于昨天下午停止编号,目前其残留低压环流已西移,对我省的影响基本结束。省气象台9月7日16时30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
鉴于以上情况,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决定:省局直属各单位,局应急办、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状态。各设区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调整或解除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做好后续服务及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
特此命令。
命令人:邓世忠
2023年9月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