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突发事件应对 | 发布机构:江西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7月27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江西省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预计今年第5号台风28日傍晚到夜间台风中心可能由赣州东部、抚州至上饶南部一线进入我省,并北上移出我省,在我省停留12小时左右。受其影响,28-29日全省有一次明显的降水和大风天气过程。省气象台7月27日17时1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决定: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省局直属各单位,局应急办、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设区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和“一过程一策”的要求,加强设备和网络巡检,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好“631”工作机制,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特此命令。
命令人:孙国栋
2023年7月27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