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突发事件应对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日 2021年7月2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江西省气象局变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为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1—13号)
据省气象台预报,今天开始雨带将逐渐北抬至长江流域,我省降水明显减弱,但赣北局部仍有暴雨,并伴有强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决定:江西省气象局变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为Ⅳ级应急响应;省局直属各单位,局应急办、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设区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维持、调整或解除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特此命令。
命令人:孙国栋
2021年7月2日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