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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7月8日 2020年7月8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江西省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 Ⅲ级为Ⅱ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0—11号

根据省气象台监测预报,7月7日白天到晚上赣北北部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预计今明两天我省北部仍处主雨带中心,部分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目前鄱阳湖区及饶河、修河有多站水位超警且大部分维持上涨,又值高考关键时期,灾害风险大。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决定:江西省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为Ⅱ级应急响应。省局直属各单位,局应急办、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九江、景德镇、上饶、南昌、宜春、鹰潭、抚州、萍乡、新余、吉安等可能受影响的设区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维持、调整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特此命令。

                           命令人:詹丰兴

                            2020年7月8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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