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

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编制气象法规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气象法规、规章和省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行政许可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承担省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和防雷检测资质的认证与管理工作,负责防雷产品和外省防雷资质进入本省的备案与管理;负责行业自律的监督管理;负责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气象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案件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省局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以及法律咨询服务;负责组织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气象科技服务工作,负责气象服务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的研究、拟订、指导、咨询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提供非公益性气象资料工作;归口管理气象标准化、气象软科学、行业管理和政策调研工作;履行省雷电防护管理局的职责,负责雷电灾害防御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负责防雷减灾安全检查,并组织督查;负责防雷装置检测、新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负责防雷检测业务系统建设和业务质量考核与管理;负责管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推广防御雷电灾害的技术成果。负责人:张显真。联系方式:0791-8869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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