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3:05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春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大道361号宜春市气象局308室;电话:3223163;传真:3223163)。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2021年,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宜春市气象局高度重视,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各小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制度。各县(市)局也相应调整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

2、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信息公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跟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成新的智慧办公系统切换、政务信息上传等工作。

3、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年内全市气象部门公开政务信息384条,通过微博传播气象信息2984条,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091条,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认真答复来电来访咨询,对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需求,均按程序给予答复。

4、完善机构建设和相关保障。设置了政务信息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2名,召开工作会议对政策形势进行宣讲,提供必要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33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0

 0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平稳有序地进行,各单位均安排专人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到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政策解读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主要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一是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制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治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