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9号;邮编341000;电话:0797-8112859;传真:0797-81263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赣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思想引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政府党中央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由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台、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立规章完善机制。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等,制度、机制上逐步完善。
(三)根据行业特点,多渠道公开气象信息。
我局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设机构、法规公文、计划规划、政务工作信息、应急预案以及行政执法等内容的基础上,针对公众对气象服务的需求,通过微信、微博等每日公开天气预报信息、政务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以及科技活动周等,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大喇叭、显示屏、天气预报节目等多渠道公开气象服务信息。
(四)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通过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政务公开栏、微信、微博等载体集中展示全市气象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气象服务信息、行政审批事项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923条,全年收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市气象局在赣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概况信息10条,文件8条,工作动态72条,人事信息10条,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目录1条。除此之外,市局每天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气信息以及公开规范性文件等共计1100余条。2021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充分利用现代传媒体手段,丰富信息公开,特别根据行业特点,通过微信、微博、大喇叭、显示屏等及时公开每日天气预报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政策解读的方式还比较单调。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方式,结合行业特点,强化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节假日天气预报”、“重大社会活动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过程天气预报”等信息,为我市防灾减灾,公众避险做出部门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市气象局
2021年1月20日